由本党省直三总支副主委、省文博学会秘书长王辉山执笔撰写的《关于保护海南古村落古民居,建设海南美丽乡村的建议》作为致公党海南省委会提案,在省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上被省政协选为省政协主席成员重点督办提案(第0221号),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办、省旅游发展委和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会办。9月17日下午,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王应际在海南广场省人大政协楼三楼主席会议室召开重点提案协商督办座谈会,对提出的重点提案进行协商督办,座谈会由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召开重点提案督办座谈会主任李运才主持。
会上,提案撰写人王辉山代表提案单位致公党海南省委会首先向会议详细介绍了提案提出的初衷、依据和调研过程。美丽乡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2012年,海南省政府提出,以推进“美丽乡村”工程为抓手,加快推进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和新农村建设步伐。其中,由于古村落古民居蕴含着丰富的海南历史、民族、文化、风俗等信息,构成了海南“美丽乡村”的重要元素。然而,随着大规模的经济开发和城镇进程加快,古村落古民居正在遭到开发性的破坏,形势严峻。提案建议:1、调查摸底,登记造册;2、制定《我省历史文化古村落的评定标准》和《历史文化古村落古民居保护条例》;3、加强编制规划,纳入城乡建设与旅游发展规划之中;4、把保护古村落与美丽乡村建设、旅游开发结合起来,选择保持历史风貌较好的古村落作为美丽乡村试点;5、设立保护管理机构,明确保护责任,健全保护管理制度;6、对具有保护与开发价值的古村落,禁止随意拆毁改建,新建与原建建筑风格相异的建筑,应严格实施规划管理,实施报批制度。
提案承办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旅游发展委和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负责人分别介绍了近年来我省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不断开展和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情况。与会人员对今后保护海南古村落古民居,建设海南美丽乡村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协商座谈,并提出许多建议和意见。
王应际对提案单位的建议和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都给予了充分肯定,在听取大家的意见后,他希望省有关部门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进一步调查摸底,加强编制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把保护古村落与美丽乡村建设、旅游开发结合起来,选择保持历史风貌较好的古村落作为发展美丽乡村试点,突出海南特色,在保护中建设美丽乡村,在建设中保持海南民居特色。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致公党海南省委会等单位领导和处室负责同志出席了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