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三亚市委委员、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王娜,近日荣获“全国模范法官”赴京领奖载誉归来。
“全国模范法官”是最高人民法院表彰全国法院系统的最高荣誉,每四年评选一次,表彰对象为成绩卓著、贡献突出、堪称楷模的人民法官。
王娜同志曾于2004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08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女法官”荣誉称号,2010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王娜同志在担任三亚市两级法院行政庭庭长期间,带领全庭法官审结各类案件近2000宗。2007年以来,担任主审法官审结案件超过300宗,年结案率均为100%,案件和解率达49%,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近400宗,名列全省法院行政审判法官前列。她所承办的案件无一改判、无一发回重审、无一申诉上访、无违法违纪和不良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