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取得新进展
1998年6月,致公党中央在长沙召开全党参政议政工作会议,提出要增强参政议政的使命感、紧迫感、作为感。1999年7月,在安徽合肥召开全党参政议政工作会议,深化了对参政议政的地位、作用、内容、途径、方法、队伍、机制等方面规律的认识。2000年11月在云南昆明召开的全党自身建设会议上,强调了加强组织建设和机关建设对于参政议政工作的重要意义。2001年10月,致公党中央在四川成都召开全党参政议政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了各地方组织参政议政的经验,促进了参政议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通过这几次会议,推动了致公党的参政议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参与国家大政方针的协商,积极建言献策
致公党中央和地方组织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大政方针和领导人人选的协商,针对经济、政治、科教、文化等政策,特别是西部大开发、海峡两岸经贸合作、“三农”问题等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推动中共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发挥了积极作用。致公党中央领导人身体力行,率团先后赴重庆、天津、四川、广东、广西、福建、陕西、浙江、辽宁等省市就西部大开发、可持续发展、华侨农场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统筹、港澳侨台人士在内地举办高等教育、高校体制改革与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农村奔小康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等问题进行专题调研。
1998年,致公党中央审议通过《中国致公党关于加强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意见》,逐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实行参政议政课题立项制度。2002年,致公党中央在全党开展了参政议政“质量·效果年”活动,制定了《中国致公党中央关于加强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工作意见的实施办法》、建立了致公党中央参政议政专家网络,广大党员和基层组织参政议政的参与程度不断扩大。
五年里,致公党中央主要领导人出席中共中央、国务院举行或委托有关部门召开的高层协商会、谈心会、座谈会和情况通报会共计70余次,重大外事活动39次,先后就《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征求意见稿)》、《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等重要文件提出修改意见。2000年,致公党中央积极组织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制订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修正案)》的修改。各级组织在宣传和协助有关部门贯彻《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落实侨务政策方面亦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举荐致公党员到政府和司法部门担任领导职务
致公党有84名成员在县以上政府和司法机关任职(其中省部级干部4名),致公党中央重视做好他们的工作。2001年9月,致公党中央召开担任政府、司法机关领导职务人员的座谈会,总结交流经验,提高从政水平,并就从政中遇到的带有共性的问题进行探讨,增强了担任政府、司法机关领导职务人员加强学习、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观念。针对在政府、司法机关任职的党员中出现的极个别腐败分子,中央及时地作出处理,并在全党进行警示教育。
致公党有600余人先后应聘担任各级特邀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教育督导员等特约人员。这些同志广泛参与政府部门组织的调查、检查、监督活动,在推动反腐倡廉和法制建设,改进政府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不少地方组织还加大信息工作力度,及时反映社情民意,拓宽参政议政的渠道和领域。
三、在人大、政协中充分发挥作用
致公党有各级人大代表496人,各级政协委员2140人,其中全国人大代表31人,全国政协委员47人。在全国政协第九届第一次会议上,罗豪才当选为全国政协副主席。有8位党员在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中,担任常委、副秘书长和专委会副主任。
致公党十一大以来,中央和各级地方组织以及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个人和集体名义作大会发言约390次,提出提案、议案13600余件。这些发言、提案、议案内容,涉及经济建设、侨务政策、可持续发展、科教兴国、西部大开发、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领域,所提建议均结合致公党的自身特点,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深入调研、注重质量、讲求实效、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较大提高,受到有关方面的重视和关注。
1998年,在全国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上,致公党中央提出《关于新时期侨务工作几个问题的建议》、《关于加强对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领导与协调建议案》等大会发言和提案。1999年,在全国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致公党中央提出《依法治路,确保质量,促进高速公路建设的快速健康持续发展》、《促进台资企业发展》等大会发言和提案。
2000年,在全国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致公党中央提出《借鉴硅谷经验,大力推进海外高科技人才资源的开发》、《促进留学人员创业园健康发展的几点建议》等大会发言和提案。2000年8月,致公党中央向中共中央、国务院提交了《关于在制定“十五”计划及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战略时应充分重视内河航运建设的建议》,中共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十分重视。中共中央办公厅复函本党中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赞扬致公党中央对国家经济建设的关心和负责精神”,对致公党中央提出的有关建议,复函表示:“将在制定“十五”计划时认真研究,并加以落实。”
2001年,在全国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致公党中央提出《深入扎实地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关于发展我国城市轨道交通案》、《加快污水资源化进程》等大会发言和提案。同年2月,致公党中央在交通部支持下与全国政协提案委、九三学社中央共同编辑出版《中国21世纪内河航运论坛》并召开发行座谈会,共同呼吁社会各界关注内河航运事业。
2002年,在全国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致公党中央提出《借鉴沿海发达地区经验,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面对全球化大趋势,加快发展我国沿海枢纽港口》、《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就学状况》等大会发言和提案。这些大会发言和提案,许多被采纳并取得重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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