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发挥参政党的作用,积极参政议政
通过学习中共中央的《意见》,致公党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组织积极参政议政,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1989至1991年间,致公党中央领导人参加由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举行的民主党派人士高层次座谈会、协商会、谈心会、通报会等,前后约有50多次。董寅初参加了江泽民总书记主持的讨论《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座谈会、参加讨论中共中央制定的《意见》。致公党中央其他领导人还应邀参加中共十三届五中全会前的通报会,《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讨论座谈会,三峡工程论证会等。在这些会议中,致公党中央的领导人,就有关国家大政方针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发表意见和建议,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视。
针对“台独”分子的蠢动,1992年董寅初在《人民日报》发表题为《遏制‘台独’逆流,维护祖国统一》的文章,谴责台独分子数典忘祖的倒行逆施,并呼吁台湾当局从民族大义出发,本着对国家、民族负责的态度,捐弃前嫌,共同完成祖国统一大业。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确定的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方针,致公党中央负责同志多次分别参加中共中央和政府组织的清理检查公司工作,反腐败调查组工作,一些省市级组织的部分同志还参加财务、税收、物价大检查工作,直接参与了监督、检查工作。
按照《意见》关于“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在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协中的作用”的精神,致公党中央和地方各级组织十分重视在各级人大和政协会议中发挥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致公党党员担任七届各级人大代表共515人,各级政协委员共1677人,其中全国人大代表17人,全国政协委员27人,他们在全国及省级人大和政协会议上分别以个人或致公党组织的名义作了大会发言,总计有123次;向各级人大、政协提交的议案、提案、建议和意见有四千余件。这些发言、议案、提案都围绕国家大政方针和体现致公党的特点,反映了所联系的归侨、侨眷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如在全国政协七届四次会议上,陆榕树代表致公党中央作了题为《重大建设项目在上马之前必须从宏观经济角度做好科学与民主的论证》,郑守仪代表致公组作了题为《同心协力全面贯彻〈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发言;有许多提案和建议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如解决华侨农林场存在的困难及土地纠纷问题的建议;改善投资环境,努力发展“三资”企业的建议。有的提案如《积极挽救老中医人员实践经验的建议》,还被全国政协评为优秀提案,各级地方所提出的提案也有不少被评为优秀提案等等。
此外,致公党担任各级人大的女代表、各级政协的女委员,就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多次发出呼吁,提出议案、提案,如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人贩子,保护妇女儿童人身自由,坚决取缔出售淫秽书刊和出租出售黄色录相带等。
致公党中央和地方各级组织认真做好物色、举荐致公党党员担任各级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工作,这是发挥参政党作用的又一个举措,也是实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国政协七届十五次常委会,任命杨纪珂为中央社会主义学院院长。致公党约有100人先后担任了各级政府及司法部门的领导职务。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努力工作,受到好评。与此同时,致公党有不少同志应聘担任各级特邀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和教育督导员,他们积极参与政府部门组织的廉政建设检查、案件调查、“三乱”情况调查以及审计监督等工作。他们积极工作,如实反映情况,转达人民群众的举报,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较好地发挥了参政和监督的作用,有的同志还被评为优秀特邀监察员、检察员。致公党的参政议政工作突出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各级人大和政协会议上的发言,提出的议案和提案以及建议,数量逐年增多,质量有所提高。第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八五”计划,全面贯彻《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抗洪救灾、重建家园等社会重大问题献计出力。第三,注意发挥组织作用和群体智慧,深入调查研究。如《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发言,是在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在掌握第一手材料基础上,通过讨论逐步形成的;关于抗洪救灾、重建家园的十条建议,是在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举行座谈、讨论后形成的;华侨农林场问题是通过中央和地方联合调查写成的等。第四,加强中央和地方的沟通,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加强横向联系,不断拓宽参政议政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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