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意见》,加强自身建设
一、认真学习中共中央《意见》
1990年初,《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正式公布实施。《意见》不仅全面总结了我国多党合作的历史经验,而且阐明了民主党派的性质和地位、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和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的相互关系、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等。这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经过长期的革命和建设的实践,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意见》的公布实施是我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致公党中央于1990年1月31日,向全国各级组织发出了关于学习中共中央《意见》的通知。2月10日,杨纪珂代表致公党发表了题为《热烈拥护、坚决贯彻》的电视讲话,表明致公党对《意见》的态度。2月18日,致公党召开九届二中全会,学习中共中央的《意见》。董寅初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意见》明确了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共事共同遵守的准则,是指导今后我们工作的一个重要的纲领性文件”。会议通过的决议中再次强调:“中国致公党坚决反对在中国搞西方式的多党制度,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是中共和民主党派的神圣责任,中国致公党将一如既往,坚定不移地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走社会主义道路。”
二、根据《意见》精神,制定切实措施,加强自身建设
1990年6月,中共中央召开了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江泽民总书记在会上作了题为《努力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讲话,强调全党都要重视做好统战工作。会后,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通知》。6月底,致公党召开了九届中常会七次(扩大)会议。会议认真学习了江泽民总书记的讲话,并结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意见》和致公党的实际,通过了《中国致公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要求全党把思想建设抓紧抓实,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
1990年7月12日至13日,中共中央邀请各民主党派主要领导人参加座谈会,江泽民总书记就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共事、进一步落实民主党派参政和加强自身建设问题,发表了重要讲话。9月3日,致公党中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担负起参政党重任的若干意见》。10月,致公党中??召开全国工作会议,制定了《若干意见的实施要点》,要求全党认真贯彻执行。通过学习中共中央的《意见》和致公党中央制定的三个文件,致公党各级组织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把主要精力放在履行参政党职能上,进一步加强了自身建设,组织发展工作也获得了健康的发展,并注意了党员素质的提高。到1990年6月30日止,全党党员人数达10634人,县、市级组织有80个,省级组织有15个。
在致公党九届中常会二次会议上,增补邱国义、吴豪德、唐国俊为中央常务委员会委员。
在九届中常会十次会议上,增补罗豪才为中央委员、中央常务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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