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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历史
第三章 中国致公党为巩固新政权而奋斗
发布时间:2014/6/8 19:14:30 阅读次数: 来源: 作者: 图片:

二、坚决拥护土地改革

  没收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内容。根据中共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决定在新解放区普遍开展土地改革。1950年6月14日,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的中心议题是改革封建土地制度问题,原则上通过了中共中央建议的土地改革法草案。中央人民政府第八次会议正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并于6月30日颁布施行。10月14日,陈其尤在《南方日报》发表《坚决拥护土地改革》的文章,指出“土改是我国的根本大计,惟有完成土改,彻底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工业化的新中国才能够实现”。“我们早已坚决表示,必须为完成土改的任务而奋斗”。在谈到土改中照顾华侨问题时,表示“这种合情合理合法的处置,不仅国内的千百万侨眷为之欣慰感谢,就是千万里之外长期受着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压迫的国外华侨亦为之感奋”。1951年4月,在致公党四届二中全会上,他再次指出“土地改革是中国历史上一件天翻地覆的大事,是巩固人民民主政权的武器”,号召全党“为完成土地改革而斗争。”致公党中央党部和华南总支部多次举办学习《土地改革法》的座谈会,组织参观土改展览会,端正对土改漠不关心和一些错误观点,提高党员政治觉悟和政策水平;召开华侨座谈会,了解华侨的土地情况和他们对土改的意见;还分批派出干部参加土改工作队,参加广东一些县的土改工作。他们在工作队的领导下,访贫问苦,扎根串连,组织农会,向农民宣传和解释土改政策,发动农民与地主作斗争,并按土改政策划分阶级成分,协助政府完成土改工作。1950年6月,在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上,司徒美堂提交了《关于华侨土地问题的几点意见》,由中央华侨事务委员会转呈毛泽东主席,得到毛泽东主席批示。1951年2月,经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批准,司徒美堂南下视察土改,历时100天。途中,司徒美堂上书毛泽东主席,报告土改情况。不久毛泽东主席亲笔复信,此信在广东报纸发表,翻身农民欢欣鼓舞,产生很好的政治效果。司徒美堂不仅拥护、支持侨乡土改,也直言不讳地向中共中央反映了土改中出现的偏差问题。中央华侨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廖承志受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委托,带工作组到广东调查,并与中共华南分局和广东省政府商讨制定纠正侨乡土改中所发生的偏差和补救办法。此举获得广大华侨的热烈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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