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是城市文明的标志,反映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更折射出这座城市广大市民的综合素质,只有人人重视文明交通,从我做起,文明出行,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才能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为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特向广大党员倡议:
一、文明驾驶,抵制交通陋习。驾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减速行驶;遇有行人通过时,应主动停车让行;不随意变更车道、强行挤超;应按划定停车泊位、停车区域顺向依次有序停放,不违规乱停乱放,不妨碍道路通行;夜间超车、通过急转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应交替使用远近光灯;城区照明条件好的路段,夜间会车时应使用近光灯;经过学校、住宅小区等禁鸣区域时,不按喇叭;开车时不接打电话、抽烟、吃东西、聊天戏耍;驾乘人员不发生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
二、安全骑乘,规避事故风险。驾乘电动自行车时应当主动佩戴安全头盔;在骑行时要在非机动车道内或靠右侧行驶,注意避让,不抢道、不超速、不超员、不逆行;通过路口时,做到红灯停、绿灯行,不越线、不抢灯;搭乘公共交通车辆时,注意佩戴好口罩,在路外安全区域等候,不随意拦车、追车,乘车时不把头、手伸出窗外。
三、文明行路,紧握安全防线。行人要走人行道,不在机动车道内停留;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不随意穿行、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儿童上街和过马路应由监护人带领,注意安全。
四、文明劝导,倡导文明风尚。广大市民朋友要积极参与到文明交通宣传和志愿者劝导服务活动中来,勇于劝阻和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引导和提醒自己的家人、朋友以及身边人注意交通安全,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共同营造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文明交通环境,为打造平安、和谐海南贡献自己的力量。 |